4人作假被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

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《关于对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人员处理情况的通告》,对4名弄虚作假人员做出失信处理。取消他们当年及以后5 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,本人及随迁子女已取得的本市户籍予以注销。

通报称,本市积分落户自 2018 年 4 月启动实施以来,坚持“便民、公正、诚信”原则,在广大申请人的共同努力下,各项工作持续健康有序推进。期间,经严格比对核查,现已查明李某某等4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,扰乱了正常申报秩序。

为维护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严肃申报纪律,根据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(试行)》规定,经相关部门研究,对李某某等4人作出失信处理。

取消李某某、左某某、许某某、袁某某4人当年及以后5 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,本人及随迁子女已取得的本市户籍予以注销,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。

关键词: 积分落户4人被取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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